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

畢製基金

本次會議更新先前之退費規則
以公共事務進度為原則 訂定新標準
(全班同學即將開始使用公眾資源 ex 拍照,畢刊內文編輯,翻譯...等
為防止有人無故撤展, 造成資源的浪費, 經過2/3同學表決通過後,
針對爾後撤展同學訂立以下規則... )

3/23~班展 : 退費 13,000 (約2/3)
班展~校展 : 退費 6,600 (約1/3)
校展後 : 不退費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